崗位職責:
1.審計計劃和管理:
執(zhí)行公司的審計計劃,包括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。
分配和指導審計任務,確保審計項目按時完成。
2.審計執(zhí)行和報告:
實施審計項目,包括審核財務報表、評估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性、檢查合規(guī)性等。
起草審計報告,指出審計中發(fā)現的問題和提出改進建議。
3.審計建議和跟蹤:
對審計發(fā)現的問題提出改正措施和建議,并跟蹤其整改情況。
定期向管理層和審計委員會報告審計結果和整改進度。
4.培訓和指導:
對審計團隊進行專業(yè)技能培訓,確保團隊成員熟悉審計標準和程序。
指導和培訓新員工,提高整個團隊的審計能力。
5.溝通協調:
與公司內部各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調,確保審計過程的順暢。
與外部審計機構和客戶保持良好的溝通,確保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。
任職要求:
1、具有央企、大型國企、上市公司等同等職級崗位任職經歷;
2、具備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;
3、業(yè)績突出,自身特別優(yōu)秀,條件可酌情放寬。